深汕特别合作区综合档案管理系统开发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深汕特别合作区综合档案管理系统开发服务,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本次深汕特别合作区综合档案管理系统开发服务建设的范围主要为基础应用支撑平台、档案核心系统和档案管理机构业务相关的系统。其中基础应用支撑包括:用户管理平台、登录门户管理;功能系统方面包括:文档中心管理、档案配置管理、档案中心管理、档案编研、资料管理中心、档案利用中心、平台管理等。本系统的目标是建立深汕特别区的专有数字档案库,通过贯彻馆室一体化、文档一体化、电子与实体一体化的理念,打造深汕特别合作区的档案资源中心、档案管理中心和档案服务中心。本次发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该综合档案管理系统的需求调研设计、开发、测试、调试、验收、售后服务、培训等。
2.2 服务地点: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
2.3 项目预算金额:
130万元
2.4工期要求:
本次项目必须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的开发、实施和验收工作。
2.5 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时间、注册资金、经营范围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行政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近三年(2016年10月1日起)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且没有出现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提供声明函)。
3.3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9 年
10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至
2019 年
10 月
18 日
18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请投标人购买前认真阅读本项目资格要求。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版招标文件,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上述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以下资料发送至邮箱sscfzb@163.com,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收到投标人完整资料后将招标文件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投标人联系邮箱。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A. 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格式自拟,须盖公章);
B. 投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
C. 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格式见本公告附件);
D. 招标文件费用转账凭证(转账至本公告联系方式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账户,转账时备注“
深汕特别合作区综合档案管理系统开发服务标书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10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二路鸿威工业园隔壁(会车堡二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得同一时间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上述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anklar.cn/index.htm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创富路文贞楼2栋2楼南侧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创富路文贞楼2栋2楼北侧
联 系 人:董工
电 话:18823450195
电子邮箱:sscfzb@163.com
开 户 名: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罗湖支行
账 号:
44250100002800002179
2019 年
10 月
14 日